事实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 用人单位收受“解雇令”
[导读] 的。错误有二:其一,根据《劳动法》规定,妇女在“三期”(怀孕、生育、哺乳)之内,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劳动关系,即使劳动合同已到期,也必须顺延,待过了哺乳期后才能终止。其二,企业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但职工已履行了劳动义务,可视为双方当事人具有劳动关系,即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也受法律保护。企业如果无故解除合同,当按规定支付经济赔偿。那么如何证明企业和职工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该负责人指出,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有两点:一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二是获得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因此,职工的工资条、考勤卡、公司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保金的单子等等,这些都能作为证明其与公司仍然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近年来随着普法宣传的深入,不签劳动合同的用工行为越来越少,但合同到期后,单位不及时与职工续签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往往让一些用人单位钻了空子,一些职工被损害了合法权益后也往往只会吃“哑巴亏”,不知道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此,劳动部门特别提醒,劳动合同到期后,职工应及时向单位提出续约要求,如果单位以不正当理由故意拖延续签,发生劳动争议时职工可要求劳动仲裁,或及时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昨天,卫先生致电记者说,他在向公司进行有关法律宣传后,公司已收回了“解雇令”。
“我妻子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没有和她续签,没想到近期公司得知她怀孕后,竟以其合同到期为由将她解雇。公司的这种做法损害了我们的权益吗?”日前,卫先生致电本报,对公司的这一行为表示质疑。
卫先生夫妻俩原先在新区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去年,夫妻俩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却没有及时和他们续签合同。当时公司依旧每月按时发放工资,并继续为他们缴纳社保金,卫先生也没在意。今年3月,卫先生的妻子怀孕了,没想到公司知道这个消息后竟通知她“走人”,卫先生找公司理论,但人事处人士却理直气壮地告诉他们:合同早就到期了,公司有权随时将其解雇。
记者随后来到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对此作出了明确答复:这家外资企业的做法是错误的。错误有二:其一,根据《劳动法》规定,妇女在“三期”(怀孕、生育、哺乳)之内,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劳动关系,即使劳动合同已到期,也必须顺延,待过了哺乳期后才能终止。其二,企业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但职工已履行了劳动义务,可视为双方当事人具有劳动关系,即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也受法律保护。
企业如果无故解除合同,当按规定支付经济赔偿。那么如何证明企业和职工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该负责人指出,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有两点:一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二是获得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因此,职工的工资条、考勤卡、公司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保金的单子等等,这些都能作为证明其与公司仍然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
近年来随着普法宣传的深入,不签劳动合同的用工行为越来越少,但合同到期后,单位不及时与职工续签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往往让一些用人单位钻了空子,一些职工被损害了合法权益后也往往只会吃“哑巴亏”,不知道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此,劳动部门特别提醒,劳动合同到期后,职工应及时向单位提出续约要求,如果单位以不正当理由故意拖延续签,发生劳动争议时职工可要求劳动仲裁,或及时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昨天,卫先生致电记者说,他在向公司进行有关法律宣传后,公司已收回了“解雇令”。
上一篇:解聘临时工牵出的三个法律问题
- · 申请转送函格式
- · 提单丢失如何处理?
- · 公民授权委托书
- · 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委托书
- · 强制执行申请书格式
- · 法律意见书(关于发行B股)
- · 法律意见书(股权证发行)
- · 赡养继承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