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生命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
[导读] 开展中小学生命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各小学,幼儿园(民办)领导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组织好本次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制定方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中小学生的原则,确保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并于4月24日之前各校、幼儿园(民办)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开展生命教育宣传周的活动方案,2、加强宣传,营造教育氛围。各小学、幼儿园(民办)要认真组织宣传发动,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创设良好的活动环境,营造浓郁的活动氛围,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吸引中小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中。各小学、幼儿园(民办)要通过班会、团队会、校会、晨会等,利用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口号、校园广播、校园网、黑板报、宣传橱窗以及家长学校等阵地和形式,对全体师生和家长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家长、社会、教师关心学生成长,帮助学生面对和克服人生中的各种困难,尊重生命、珍爱生命、善待自己和他人。3、重在落实,务求实效。(1)、注意加强活动的宣传报道,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吸引中小学生参与。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督促检查,建立工作机制,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2)要结合教育教学内容,充分运用与学生密切相关的事例作为教学资源,利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开展生命教育活动。(3)、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尤其是广大家长参与和支持教育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闽委教宣〔2012〕7号)以及安教[2012]97号文精神,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经中心学校领导研究决定,在五月份集中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命教育宣传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生命教育,旨在帮助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提高生存技能,提升生命质量。引导学生热爱生命,建立生命与自我、生命与自然、生命与社会的和谐关系,学会关心自我、关心他人、关心自然、关心社会,学会正视和面对生命中的困难、挫折和挑战,形成尊重生命、珍爱生命、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人生态度,提高生命质量,理解生命的意义和价值。
二、活动时间:
2012年5月
三、活动主题:
让生命更精彩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根据县教育局“转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命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各小学,幼儿园(民办)领导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组织好本次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制定方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中小学生的原则,确保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并于4月24日之前各校、幼儿园(民办)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开展生命教育宣传周的活动方案,
2、加强宣传,营造教育氛围。
各小学、幼儿园(民办)要认真组织宣传发动,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创设良好的活动环境,营造浓郁的活动氛围,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吸引中小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中。
各小学、幼儿园(民办)要通过班会、团队会、校会、晨会等,利用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口号、校园广播、校园网、黑板报、宣传橱窗以及家长学校等阵地和形式,对全体师生和家长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家长、社会、教师关心学生成长,帮助学生面对和克服人生中的各种困难,尊重生命、珍爱生命、善待自己和他人。
3、重在落实,务求实效。
(1)、注意加强活动的宣传报道,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吸引中小学生参与。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督促检查,建立工作机制,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要结合教育教学内容,充分运用与学生密切相关的事例作为教学资源,利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开展生命教育活动。
(3)、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尤其是广大家长参与和支持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改善亲子关系,营造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
4、认真总结,及时改进。
各校(园)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予以及时宣传推广。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思、分析和纠正。要遵循科学规律,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生命教育的内容、途径、形式和方法。要以这次“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对学生的生命教育进行再动员、再发动、再部署。同时,要着力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工作的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活动安排:
各校(园)要认真研究分析生情、校情、区情,遵循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大力开展充满活力的各项教育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弘扬民族精神教育、法制安全教育等,使学生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水平,树立人生的远大理想并为之不懈奋斗。根据学校实际,在五月份主题教育月中,我校拟开展以下活动:
1、张贴活动标语。(保卫处负责)
激发生命潜能,提升生命价值。
关爱生命,学会生存、健康成长。
塑造阳光心态,书写快乐人生。
理解生命意义,提升生命质量,实现生命价值。
2、开展好以“让生命更精彩”为主题的“五个一”活动:一次在国旗下的讲话、组织一次心理咨询活动、开一次安全知识讲座、出一期宣传板报、举办一场“珍爱自我,快乐成长”主题班会。(分管学校德育领导、各班主任)
3、积极利用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禁毒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境教育等专题教育形式,开展灵活、有效、多样的生命教育活动。(学校分管安全领导)
4、学校充分利用班队活动、节日、纪念日活动、仪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载体,开展生命教育活动,让学生感悟生命的价值。(分管学校德育领导、各班主任)
5、各校要开展一次以“让生命更精彩”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分管学校德育领导)
6、各校举行一次向生命敬礼的宣誓仪式。(少先队辅导员负责)
生命教育的实施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全校教职工必须认识到生命教育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必须勇于实践、积极探索,以“生命关怀”为核心,使每个学时都成为创造幸福和幸福生活的人。
上一篇:小学班级百分考核细则
分类导航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 · 教研员职责
- · 教具保管制度
- · 图书管理员职责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 · 借书规则
- · 小学管理规程
- · 小学板报、宣传工作评分细则
- · 小学校门管理制度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 · 小学学生使用计算机守则
- · 学生放学路队管理细则
- · 教研员职责
- ·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 · 常规保养与赔偿制度
- · 南苑一小家长学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