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研组长考核细则
[导读] 校要求组织本组教师开展组内研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效果的得5分;能根据学校的要求积极推荐老师参加校级以上公开课,并认真组织本组教师参与研讨的得5分。以上两项如果组织不力的根据情况酌情扣1-2分。5、两周一次的教研活动组情况(10分)考核标准:能认真组织本教研组两周一次的教学研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的得10分;若组织不力,并每缺上一项内容的扣2分。6、每学学期随堂听课、评课不低于20节(10分)考核标准:每学年随堂听评课不低于20节,课后及时进行评课,每缺一节或没有组织评议的扣0.5。7、对本教研组的教学质量实施监控,有具体办法的措施(10分)考核标准:每学年能对本教研组的重点年段进行期中质量监控,并及时进行反馈的得10分。8、做好以老带新工作,培养青年教师(10分)考核标准:能履行教研组职责,认真培养青年教师(每周对青年教师听课一至两节,该教师业务能力进步较快的得5分;没有完成此项工作的不得分。)9、抓好本学科的各项竞赛,出成果,出人才(10分)考核标准:根据学科特点,每学期组织学生进行一次校级竞赛活动的得10分;没有组织的不得分。10、出色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临时性工作(10分)考核标准: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教导处交给的一些临时工作的得10分,不能按时完成的,每
1、期初制定教研组工作计划,期末有工作总结(10分)
考核标准:每学期初教研组长按教导处提出的工作计划,结合本组的实际情况制订出教研工作计划的得分5分;期末能根据一学期来的活动情况撰写工作总结的得5分。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的得6-8分,没有完成的不得分。
2、认真组织教师做好各项教学工作的检查、督导、反馈与考核(10分)
考核标准:能认真做好各项教学常规检查、督导工作,并进行反馈的得5分;对本组老师进行教学工作(备课、上课、作业等)进行实事求是,严格认真的考核,每学期末向教导处提供考核数据得5分。
3、组织本组老师学习新课程理念,推广教学经验(10分)
考核标准:能组织本教研组老师学习教学理论,课程标准,推广教学经验的得10分;反之则不得分。
4、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专题实验,指导开展教学观摩活动:10分
考核标准:能按学校要求组织本组教师开展组内研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效果的得5分;能根据学校的要求积极推荐老师参加校级以上公开课,并认真组织本组教师参与研讨的得5分。以上两项如果组织不力的根据情况酌情扣1-2分。
5、两周一次的教研活动组情况(10分)
考核标准:能认真组织本教研组两周一次的教学研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的得10分;若组织不力,并每缺上一项内容的扣2分。
6、每学学期随堂听课、评课不低于20节(10分)
考核标准:每学年随堂听评课不低于20节,课后及时进行评课,每缺一节或没有组织评议的扣0.5。
7、对本教研组的教学质量实施监控,有具体办法的措施(10分)
考核标准:每学年能对本教研组的重点年段进行期中质量监控,并及时进行反馈的得10分。
8、做好以老带新工作,培养青年教师(10分)
考核标准:能履行教研组职责,认真培养青年教师(每周对青年教师听课一至两节,该教师业务能力进步较快的得5分;没有完成此项工作的不得分。)
9、抓好本学科的各项竞赛,出成果,出人才(10分)
考核标准:根据学科特点,每学期组织学生进行一次校级竞赛活动的得10分;没有组织的不得分。
10、出色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临时性工作(10分)
考核标准: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教导处交给的一些临时工作的得10分,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拖欠一天扣1分;不能按质按量的视其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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